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

藥品保存注意事項

聯合報/施靜茹 資料來源/衛生署】2006.12.13 03:34 am

1.避免直接曝曬陽光下

2.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,不同的藥不要混在一起

3.除非另有說明,液體藥品不宜冷凍

4.定期檢查家中藥物,過期藥品不宜繼續保存,最好丟棄

5.不要把藥品放在兒童可取得之處,以免誤食中毒

6.保留藥品說明書、原包裝、有效日期、用法和用量資料,方便辨識

【2006/12/13 聯合報】 UR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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